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吉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》相关要求,切实加强辖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,规范机动车检测市场经营秩序,近日,我区生态环境、市场监管、公安、交通运输四个部门联合开展了机动车检验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。
检查过程中,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能,密切协同配合,通过现场实地核查、查阅档案资料、调取抽查监管系统数据及监控录像等方式,重点围绕检验资质有效期、检测设备定期校准及运行状态、检测过程标准规范执行情况、检测数据真实有效性等方面开展核查,严厉排查篡改检测数据、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,强化机动车检验机构联动监管效能,坚决整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问题。
下一步,各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大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力度,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,严格落实I/M检验维修制度,督促检验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检测工作,坚决杜绝虚假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,切实保障辖区机动车检测数据真实有效,从严管控机动车尾气排放,全力筑牢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第一道防线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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